Krispyn, Egbert. (1964). Style and Society in German Literary Expressionism. Florida: H. & W. B. Drew Company
一本算是相當輕薄的研究。這本書當中最主要要處理的,還是如何定義表現主義的問題,而這本書中所討論的表現主義,是以詩歌為主。自然,表現主義時期最主要的文學表現是在詩歌上,但是另一方面Egbert也將戲劇納入到表現主義的文學範圍當中,而將Toller、Hasenclever等全納入詩人的定義中。
一開始仍然以經濟與心理的環境,分析表現主義時期青年創作的心理動機。作者主張在普法戰爭、德國統一之後的高度經濟發展下,結果是社會上瀰漫著物質主義、而家長在家庭中具有無上權威,當時青年便將一切威權都當成父親的投射,從《謀殺者無罪,被殺者有罪》這樣的作品中,便呈現的非常明顯,因此,表現主義可說是這種反叛精神的反應。作者將表現主義文學分成三支,區分的方式主要還是以政治立場為主:一是所謂負面的表現主義,主張打倒一切父親象徵的權威—家庭中的父親、政治上的帝國君王、學校中的老師、工廠中的資本家等;二是企圖以文藝建立共產主義式的烏托邦;三是強調以個人精神與人與人之間自發的互助關係,建立無政府式的烏托邦。
最後,他認為舉凡是表現主義文學,基本立場上,都會牽涉到Panthos,也就是悲憫與受苦的問題。表現主義時期所討論的悲憫與受苦與前一個世紀的德國文學傳統不同,在席勒那邊,席勒以為人之所以會感受痛苦,是因為人類是處於介乎動物與上帝之間的存在,痛苦就是人類向上提昇的必要感受,也是人不同於動物的證明。但是對於表現主義者來說,他們拒絕這樣的說法,一方面是因為席勒被帝國的教育當作是國家精神的符號,另一方面則是他們認為痛苦的來源來自於權力的壓迫,在排除壓迫的過程中,便可以排除痛苦。這一點與叔本華的哲學也不盡相同,叔本華認為人生的本質是慾望,而人類的慾望永遠不可能滿足,因為不滿足所以產生痛苦,所以人生就是痛苦;表現主義者相信人類必定有一種不痛苦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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